长三角农业发展概况与地区比较

发布者:csjjjd发布时间:2020-11-20浏览次数:5114

长三角地区在我国农业发展总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按照《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长江三角洲三省一市(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均属于优化发展区,其中江苏省和安徽省是我国重要的农业大省。

一、长三角地区农业发展总体概况

1、农业投入

农用地仍逐年减少,但全国占比仍保持不变。2017年,长三角地区4个省市农用地总面积约26495千公顷,占全国农用地总面积的比重连续四年保持在4.1%。与2007年相比,长三角区域的农业用地减少了约500千公顷。与上年相比,长三角农业用地面积下降37千公顷。与占全国3.7%的土地面积相比,长三角地区的耕地和园地资源相对丰富,林地资源一般,牧草地极少。2017年,长三角地区耕地面积、园地面积和牧草地面积分别约为12608.7千公顷、1234.5千公顷和0.9千公顷,占全国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9.3%、8.7%和0.0%,关于林地,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2016年底,长三角地区林地经营面积约为7559.5千公顷,占全国林地面积比重为3.7%。与第二次土地调查时期(2009年)相比,耕地、林地、园地和牧草地面积占全国的比重均有所下降。与上年相比,2017年长三角地区耕地、园地、牧草地面积占全国的比重基本持平。

农业人力投入相对稳定,农业就业占比较低。长三角地区农业劳动力的投入在绝对数上虽然逐年减少,但占全国的比重相对稳定。与前几年相比,长三角地区农业从业人口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占全国的比重相对稳定在12.7%上下。2018年,长三角地区农业从业人员继续减少,为2597万人,比上年减少56万人。与4.1%的农业用地占有率相比,长三角地区人口聚集比重为12.8%,是我国重要的农业从业人员集聚区。从就业结构来看,长三角第一产业就业人口占全部就业人口的比重继续下降,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异有所缩小。近年来,长三角地区第一产业从业人口比重逐年下降。2018年底,长三角4个省市第一产业从业人口比重为18.1%,比全国平均比重低8个百分点,与2017年相比,差距有所缩小。

农业投资有所下降,占总投资比重明显偏低。2017年,长三角地区农林牧渔业固定资产投资额为1814亿元,是2011年的约2.9倍,占全国农林牧渔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7.9%,比2011年提高0.7个百分点。从2013年到2017年,五年里长三角地区年平均农林牧渔业固定资产投资额为1532亿元,占全国农林牧渔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比重为7.7%。2011年以来,长三角地区对农业的投入逐年提高,占全国农业投资的比重在2014、2015和2017年达到较高水平,2016年有所下降,降幅0.4个百分点,说明2017年长三角地区农业投资虽然有所下降,但下降幅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故投资额占全国农业投资的比重不降反升。从农业投资在各地区总投资中的地位来看,2017年,长三角地区对农林牧渔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占总投资额的比重为1.5%,比全国平均农业投资比重低2.1个百分点。从近5年的情况来看,2013年到2017年,长三角地区对农林牧渔业的投入占固定资产总投入的比重先升后降,5年平均为1.5%,比全国平均低2.1个百分点。与第一产业在国民经济总收入中的比重(4.4%)相比,长三角地区对农林牧渔业的投资比重明显偏低。

2、农业规模

农业增加值显著增加,对全国的贡献有所回升。近年来,长三角地区农业经济总量持续增长,2019年,长三角四个省市共实现农业增加值约9413亿元,在全国农业经济总量中的比重为14.5%,在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与2018年相比,长三角地区的农业增加值比上年平均增长6.2%,比全国的平均增速8.8%低2.2个百分点。4个省市除上海外均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安徽省和江苏省的增速相对较快,增长率分别为10.5%和6.1%。

农业总产值增长显著,对全国的贡献有所下降。2019年,长三角地区农业总产值继续保持增长态势。4个省市共实现农业总产值约1.6万亿元,占全国农业总产值的13.2%。与上年相比,长三角地区的农业总产值增加明显,但占全国的比重有所下降。从增速变化来看,近年来,长三角地区农业总产值增速变化的地区差异比较明显,上海自2014年以后开始持续负增长,2017年后有所回升,2019年接近2016年的水平。近年来其他三省增速均明显下降,2019年有所提高,江苏、浙江和安徽三省增速分别为4.3%、6.3%和10.5%。从各子行业来看,长三角地区的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的规模相对较大,2019年分别占全国总规模的27.0%和14.9%。

粮食总产量再创新高。我国高度重视粮食自给能力,坚持“米袋子”省长负责制,长期鼓励粮食生产,扶持粮田基础设施建设。长三角地区和全国一样,粮食产量长期呈现上升趋势,在2016年小幅调整后,近三年来保持了增长趋势。2019年,长三角地区4省市粮食总产量约8448万吨,高于上年的总产量;2014年,长三角地区产量占我国粮食总产量的比重为12.2%,两年逐渐降低,2017年后显著增加,近两年稳定再12.7%左右。从粮食作物种类来看,长三角地区稻谷生产规模较大。除粮食外,长三角地区也是我国油料、茶叶、蚕茧、柑橘、水产品等特色农产品的重要产区。其中,安徽、江苏是我国棉花主产区,江苏和安徽省是我国油菜籽的主要产区。

3、农业结构

农地结构以耕地和林地为主。从农用地结构来看,2017年,长三角地区耕地面积、园地面积和牧草地面积的比重分别为47.6%、4.7%和0.0%,如以2016年的林地经营面积估计2017年林地面积,则林地面积占比为28.5%。长三角地区的农业用地主要以耕地和林地为主。与全国农地结构相比,长三角地区的耕地和园地资源较为丰富,林地面积相对较少,牧草地资源极少,其他用地相对较多。其中,耕地面积比重比全国高约27个百分点,其他农用地面积比全国高7.8个百分点,园地面积高2.5个百分点。

以种植业为主,渔牧业并重。2019年,长三角地区农业总产值构成中种植业占48.7%,其次是渔业和畜牧业,分别占20.8和20.1%,林业及农林牧渔服务业比重较低,分别占4.4%和5.9%。与上年相比,农业和渔业的比重下降较为明显,牧业比重有所上升。

与全国相比渔业贡献较大。长三角地区农业经济结构与全国平均水平类似,以种植业为主。但与全国的畜牧业一业次强相比,长三角特点明显,为渔业和牧业两业次强。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长三角地区的农业和牧业比重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低5和6.6个百分点,渔业比重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9年高出10.7个百分点。

二、长三角农业发展的地区比较

对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衡量,目前在我国应用最广、最权威的仍属“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本文以2013年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办法(试行)》为依据,兼顾可比性和数据可获得性,选择农业经济增速、农业生产效率、农业物质装备水平等几个指标对长三角地区各地的农业发展水平进行简要的比较分析。

1、农业经济增速回升,安徽表现突出

2019年,从对长三角地区的农业增加值的贡献来看,江苏省表现突出,农用地资源排在第三位,耕地资源和农业从业人口均排在安徽之后,但江苏省农业增加值占长三角地区的比重为45.6%,高出安徽14.6个百分点。浙江省以较少的农地资源和人力资源,贡献了22.3%的农业增加值。

从增速来看,除上海的增长率为负以外,2019年长三角各地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较快,增长较快的仍是安徽省,增长10.5%,其次为浙江省和江苏省,增长率分别为6.1%和3.7%。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长三角各省市只有安徽的农业经济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2、江苏省生产效率表现突出

农业劳动生产率是衡量农业生产效率的重要指标之一。从每个农业从业人口创造的农业增加值来看,2018年,长三角三省一市的劳动生产率仍然呈现明显的梯度特征,江浙地区较高,其次为上海,安徽较低,其中上海和安徽的劳动生产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8年,江苏和浙江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分别为5.41万元/人和4.51万元/人,上海和安徽分别为2.561万元/人和1.95万元/人。从增速来看,与2017年相比,上海农业劳动生产率下降了2.1%,长三角地区其他三省的第一产业劳动生产率均有所提高。其中,江苏的增长率较高,为7.0%,浙江和安徽的劳动生产率年增幅分别为4.5%和3.1%。2018年,长三角地区只有江苏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增长率增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5.8%。

农业土地生产率也是衡量农业生产效率的重要指标之一。总体来看,作为谷物和油菜籽的主产区,长三角地区这两类产品的单产普遍较高,棉花和花生单产普遍较低(其中安徽省花生单产较高)。由于长三角各地区的自然条件和设施条件差异,除了各地的油菜籽单产均较高外,其他主要农产品的土地产出率具有一定的差异。如上海和浙江省的谷物单产较高,安徽的花生单产较高,江苏的谷物和花生的单产均较高。从谷物单产来看,2018年,全国谷物平均单产为6120公斤/公顷,长三角地区有3个省市的土地单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上海土地产出率在长三角地区最高,为8023公斤/公顷,其次是江苏和浙江每公顷产出均超过6700公斤。从棉花单产来看,2018年,长三角地区4个省市单产仍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花生单产来看,长三角地区的安徽和江苏2个省单产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安徽省花生单产在全国名列前茅;从油菜籽单产来看,长三角地区4个省市的单产全部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江苏省单产高出全国平均水平近850公斤/公顷,表现突出。

3、农机投入较大,沪苏综合机械化水平较高

2018年,总体来看,长三角地区农业机械投入力度较大,农业机械总动力占全国的比重为13.30%,与2017年相比,长三角的农业机械总动力占全国的比重下降了0.36个百分点。分省市来看,安徽和江苏两省的农业机械总动力规模较大,分别占我国总动力规模的6.37%和4.89%。

从农业用地面积和机械投入分别占全国的比重来看,长三角各省市总动力占全国的比重超出农业用地面积占全国比重,说明整个长三角的农业机械投入力度较大。从单位面积机械投入来看,长三角三省一市的每亩农地总动力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0.10千瓦),其中,江苏和安徽两地的亩均机械投入较大,分别为0.51千瓦和0.38千瓦。与上年相比,2018年长三角地区农业机械总动力有所回升,但仍未超过2016年的水平。其中,江苏省和安徽省的农业机械总动力有所增加,上海与江苏均有所减少。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基本实现,可以预见,长三角地区的农业机械总动力将逐渐停止持续增长趋势。

从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来看,2019年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70%,小麦、水稻、玉米三大粮食作物生产基本实现机械化。长三角地区的机械化水平较高,已经都超过70%。如2017年上海市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综合水平达89.3%,2018年江苏省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4%;2017年浙江省粮食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74.9%,安徽省2019年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要求2020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

4、设施化水平整体较高,沪苏表现突出

2017年,从耕地灌溉面积比重来看,长三角地区为81.5%,八成以上的耕地为可灌溉耕地,该比重高出全国平均水平近31个百分点。2017年,长三角地区的上海市和江苏省两地的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较高,分别为99.6%和90.3%,其他两地的耕地灌溉面积比重均高于70%。

2018年,长三角地区有效灌溉面积约为1035万公顷,与2015年相比,增加了3.77%。从4个省市情况来看,与2015年相比,2018年各省市的有效灌溉面积均有所增加,其中增幅较大的是江苏省和安徽省,增幅分别为5.75%和3.13%。


(戴伟娟 上海社科院城市与人口研究所 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