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转型发展的方向

发布者:csjjjd发布时间:2020-11-25浏览次数:822

  2016年1月5日,习近平在重庆召开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指出:“长江拥有独特的生态系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宝库。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提出,源于实践的发展要求,为我国以长江经济带为代表的流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流域综合治理指明了方向。

  一、深化对“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认识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是长江经济带战略转型发展对面临的新实践和新要求的科学回应,关系到未来流域经济发展理念和实践的变革。

  (一)从生态欠账走向生态储蓄之路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提出,建立在过去、现在、未来内在联系的演进逻辑上。今天的“大保护”,就是从过去粗放式、不计生态环境发展的老路,走上发展经济与生态环境保护共赢的新路,就是为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所引发的难以承受的生态代价,就是从“生态欠账”迈向“生态储蓄”之路。以长江经济带的生态环境效应换取经济社会效益是错误观点导向下的实践活动,把长江经济带作为逐利敛财的载体更属于一种错误认识。“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是人类在先后经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和生态文明等几种文明形态后,对人与自然关系认识的创新发展,是对生态环境与经济建设关系认识的深化、丰富和发展,对于当前解决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促进长江经济带未来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建立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关系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是具有内在联系的集合体。“保护”与“开发”行为的实施主体是人,违背自然规律,肆意发挥主观能动性,就易掠夺自然、损害自然。建立在遵循自然规律基础上的主观能动性,就能够做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突出了人与自然界的依存关系;人是具有社会属性的人,在认识和改造自然过程中建立了人与人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共”是从“单”到“双”再到“多”渐进发展的高级阶段,反映了人与人之间共同担当、同舟共济、共渡难关的合作关系;“大保护”与“不搞大开发”主要是强调发展要素之间比例失衡关系的调节,从而建立保护与开发之间的正向关系;实施“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目标与战略举措相通,是将价值目标与工具理性紧密结合。科学把握“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内在本质联系,就是要树立人、社会、自然之间以及内部要素之间的联系的哲学思维,建立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三)把握“保护”的支配地位

  在人类生产实践发展进程中,始终面临如何认识和处理保护资源环境与创造财富之间的矛盾。首先,“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在矛盾的对立中把握了统一,“大保护”并不等于不发展,反对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之间绝对对立的观点,要在对立中探索保护生态环境与发展经济内在统一的路径,在生态环境“危”中发现经济发展的“机”,在分歧中把握共识,寻求利益契合点,凝聚利益共同体。其次,“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在矛盾的统一中看到了对立,划清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正确认识与错误认识之间的界限,反对名为保护生态环境实则破坏生态环境的实践,反对表面“合作博弈”实则“非合作博弈”的自私自利行为。此外,“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准确处理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把“共抓大保护”置于“不搞大开发”之前,看到了矛盾的主要方面,体现了“保护”的支配地位。

  (四)补短板,提升整体发展效能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提出,立足于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统筹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着力解决经济和环境不平衡发展问题,在保持经济发展的同时,补生态环境发展的短板,提升整体发展效能。“共抓”就是强调在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形成一条心、成为一家人、汇集一股劲、打造一盘棋,在建立“经济圈”的“利益共同体”的基础上,缩小区域发展差异、城乡发展差异和群体发展差异;在建立“社会圈”的“命运共同体”的基础上,消除“邻避效应”,各尽其力,各美其美。在全力维护“生态圈”的“山水林田湖共同体”的基础上,不能顾此失彼,实现对山水林田湖系统的统一管理、统一修复。

  二、把握“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实践要求

  准确把握“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在流域经济发展中的基本要求,有利于保障我国流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流域综合治理的顺利开展。

  (一)统筹谋划全流域一体化发展

  科学统筹优化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空间范围,形成覆盖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和水陆面的生态环境保护全流域空间范围;建立广泛的参与机制,调动覆盖政府部门、企业团体、民间机构、行会组织、专家学者、居民用户等多元参与主体;采取多样化的治理手段,覆盖经济、社会和生态领域的生态环境意识、制度、文化、产业、政策等多项内容;明确上游、中游和下游地区产业分工,避免同质化;合理进行产业选择和布局,避免上游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向上游、支流转移;建立紧密的产业关联,打破流域内独立发展的空间格局;破除单一要素管理的思路完善,推进长江全流域生态环境管理“大部制”,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流域综合管理委员会专门机构。统筹调动各方面有利因素,共同打造长江经济带的“绿色升级版”。

  (二)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短板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的重点在上游,难点在支流。鉴于目前一些长江支流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关注长江支流流域的发展极有可能成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关键。而且,必须明确支流的功能定位,在长江经济带整体框架下,形成汉江生态经济带、湘江生态休闲走廊、乌江特色经济带、嘉陵江绿色水利经济带、岷江生态旅游经济带等多条支流支撑、体现特色和差异化发展的“次经济带”和“次经济走廊”。深化落实长江上游流域主体功能区建设,建立以重庆、成都、贵阳和昆明等为核心的长江上游城市功能核心区,建立以成渝城市群、滇中城市群、黔中城市群等为核心的城市功能拓展区,建立以成渝经济区、国家级新区、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为核心的城市发展新区,建立以雅砻江流域、金沙江流域、岷江流域、嘉陵江流域和乌江流域等为核心的生态保护发展区,建立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等为核心区域的禁止开发区,将其他重要生态屏障、重要生态斑块及沿江消落带湿地划定为生态红线保护区。

  (三)在生态危机中培育环保产业,引领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长江生态环境治理中蕴藏巨大商机。环保产业链涉及环保技术研发、环保工程建设和综合咨询服务、环保产品生产、环保装备制造、资源综合利用等行业,同时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又将带动并催生出庞大的相关产业链,为21世纪开辟以环保产业为引领的“蓝海市场”提供有利条件和发展基础。在长江流域生态治理过程中,要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度融合,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导向,发展流域大数据产业和智能终端产业;以生物技术为导向,发展生物滞留系统、水体净化装置等生物环保产业;以高端装备制造业为载体,带动高端环保装备制造;以新能源产业为导向,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以新材料为导向,发展环保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