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业
(一)存款业务增速显著降低,贷款业务增速保持平稳
2017年长江经济带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为691479.2亿元,较上年增长7%,比全国增速慢1.8个百分点。分地区来看,中游地区的存款增长最快,上游地区居中,下游地区最慢,三个地区同比分别增长11.2%、8.8%和5%。分省市来看,江西增速最高,为11.8%,上海的增速较低,为1.8%。
2013年至2017年,长江经济带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增速波动明显,从2013年的13.7%降至2014年的9.7%,随后回升至2015年的14.9%,2016年和2017年又分别降至12.1%和7%。分地区来看,五年里上游地区各项存款增速下降较多,下降了8.4个百分点,中游地区和下游地区下降较少,分别下降5和6个百分点。分省市来看,同期各项存款增速下降较多的是贵州,达15.9个百分点;下降较少是浙江,为2.8个百分点。
2017年,长江经济带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保持了平稳的增长态势,各项贷款余额515454.8亿元,同比增长12.1%,与全国持平。分地区来看,中游地区各项贷款余额增速较快,同比增长15.9%;上游地区和下游地区的增长相对较慢,同比分别增长12 %和10.9%。分省市来看,2017年云南的增长率最慢,为8.8%,江西最高为18.6%。
2013年至2017年,长江经济带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增长基本保持平稳,一直在12%和13%之间波动,相对于存款增幅的波动,贷款波动相对较小。分区域来看,上游地区的增长率下降较为明显,2013年至2017年下降了4个百分点,而中游地区和下游地区的贷款增长率下降相对较少,同期分别下降了0.5和上升了0.5个百分点。分省市来看,贷款增长率上升的省市有上海、浙江和江西三地,分别上升3.8、0.5、0.3个百分点;其余省市皆为下降,其中降幅最大的是贵州,5年间降低了4.9个百分点。
(二)业务结构以住户存贷款和非金融企业存贷款为主
2017年我国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中,住户存款、非金融企业存款、政府存款、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分别占比38.52%、33.77%、18.05%、8.36%。长江经济带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也呈现出类似的结构,住户存款、非金融企业存款、政府存款、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分别占比38.84%、32.14%、10.48%、4.18%。分地区来看,上游地区的政府存款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比重较高,分别为20.62%和4.81%,中游地区的住户存款比重较高,为47.85%,下游地区的非金融企业存款比重较高,为37.49%。分省市看,上海的非金融企业存款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比重最高,分别为43.89%和15.3%,住户存款和政府存款比重最低,分别为22.91%和13.44%。湖南的住户存款占比最高,为50.04%,云南的政府存款比重最高,为25.46%。
我国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中,住户贷款和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占比分别为32.26%和64.5%;长江经济带的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结构和全国近似,住户贷款和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占比分别为26.67%和52.34%。分地区来看,中游地区的住户贷款占比稍高,为33.75%,较上游地区和下游地区分别高出2.98和11.14个百分点;上游地区的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占比较高,较中游地区和下游地区分别高出4.16和28.05个百分点。分省市看,云南、上海、湖北、贵州的住户贷款占比较低,分别为27.04%、29.37%、29.49%、29.58%,江西的住户存款占比最高,为39.54%,比云南高出12.5个百分点。云南的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占比最高,为72.96%,较最低的江西高出12.73个百分点。
二、证券业
(一)在上交所的上市公司数量较多,会员交易小幅上升
2017年,长江经济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数为694家,占上交所上市公司总数超过一半,为54.8%,其中下游地区的上市公司数量最多,占上交所的42.12%,而中游地区和上游地区分别占5.87%和6.81%。分省市看,上市公司的分布并不均衡,其中上海在上交所的上市公司数量最多,达到205家,占上交所的14.68%;云南在上交所的上市公司数量最少,为14家,占1%。按股份类别分类,长江经济带仅发A股的上市公司数量为694家,占全部上市公司数量的90.7%,而发行A(B)、H 股,发行A、B 股和仅发B股的上市公司数量分别为28家、38家和5家,合计占全部上市公司数量的9.3%。
2017年长江经济带在上交所会员共44家,交易金额总计209742.8亿元。同比上升2.9%。分地区看,上游地区上升最多(28.5%),而下游地区下降1.1%;分省市看,四川上升最多(45.8%);江西下降最多(-28.4%)。其中,占上交所会员交易总额的43.2%,其中债券回购所占比例最高(80.4%),而股票、基金、政府债、公司债、期权分别占上交所会员交易总额的14.9%、3.9%、0.1%、1.6%和0.04%。下游地区在上交所会员共28家,交易金额总计161837.2亿元,占上交所会员交易总额的33.3%,而上游地区和中游地区在上交所的会员数量分别为9家和7家,交易金额分别占上交所会员交易总额的4.6%和5.3%。分省市看,上海和江苏在上交所的会员交易占比较高,分别占上交所会员交易总额的24.3%和6.8%。云南、贵州、重庆和江西在上交所的会员交易占比较低,分别占上交所会员交易总额的0.3%、0.5%、0.4%和0.3%。
(二)在深交所的股票集资下降,证券交易小幅上升
2017年深交所的股票集资总额为7821.85亿元,同比下降26.34%,长江经济带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集资额为3561.98亿元,同比下降达到23.73%。其中中游地区股票集资额同比下降最少,为-8.9%,下游地区同比下降22.95%,而上游地区同比下降最多,为44.8%。分省市来看,安徽、湖南、四川、云南在深交所的股票集资额同比实现正增长,其中安徽同比增长高达110.7%。2017年,贵州、重庆、上海在深交所的股票集资额同比下降较多,分别为-88.46%、-77.59%和-73.12%。
2013年至2017年五年中,深交所的股票集资额的增幅波动明显,其中2014年至2016年是股票集资额增长较快,三年集资额同比分别增长139.23%、58.26%和58.63%,而2013年至2017年股票集资额下降,同比分别降低了12.78%和26.34%。长江经济带的股票集资额增速也呈现三年上升两年下降的态势,其中下游地区2014年至2016年同比增速迅猛,三年分别增长455.81%、115.89%和78.84%,而中游地区2016年增速较快(99.77%),但是2014年和2015年增速较慢,同比分别增长23.64%和36.22%,上游地区的同比增速除了2015年增长较慢(1.65%)和2017年同比下降之外,其余年份均实现较快增长,其中2014年为164.46%。
2017年长江经济带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总额为78.98万亿元,占深交所证券交易总额的48.49%。2013年至2017年长江经济带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额占深交所交易总额的比重呈现小幅上升的态势,提高了0.05个百分点。其中下游地区的证券交易额占深交所证券交易额比例较高,2017年为35.26%,较2013年下降0.56个百分点。上游地区的证券交易额占深交所证券交易额的比例较低,2017年为6.05%,较2013年提高了0.22个百分点。分省市看,上海的证券交易额占深交所证券交易总额的比例在各省市中最高,2017年为15.51%,云南占比最低,同年仅为0.72%。
三、保险业
(一)业务平稳增长,但是增速放缓
2017年我国保费收入规模达到36581.0亿元,同比增长18.2%;长江经济带保费收入规模15160.5亿元,同比增长20.4%,快于全国2.2个百分点,占全国的比重为41.4%。分地区来看,下游地区的保费收入规模较大,占长江经济带总保费收入超过一半(54.7%),同比增长38.1%,而上游地区和下游地区保费收入占长江经济带的比重分别为24.3%和21%,同比分别增长16.5%和25%。分省市看,江苏、浙江、安徽、湖北、湖南的保费收入增速较快,均在20%以上;上海的保费收入增长相对较慢,仅为3.8%。从保费收入占长江经济带比重来看,江苏最高为22.8%,贵州最低为2.6%。
2015年至2017年,长江经济带保费收入增长先上升后降低,从2015年的18.7%提高至28.7%,2017年保费增速又明显下降。三年里上游地区、中游地区增速分别下降3.8和上升2.8个百分点,而下游地区同期提高了3.9个百分点。分省市看,2015年至2017年,保费收入增速提高最多的是江苏(10个百分点),保费收入增速下降较多的是上海(10.2个百分点)。
2017年我国保险赔付支出合计为11181.0亿元,同比增长6.4%;长江经济带保费收入规模4795.3亿元,同比增长6.7%,略高于全国增速,占全国的比重为41.4%。下游地区的保险赔付支出占长江经济带总支出比重超过一半(54.7%),同比增长24.4%,而上游地区和下游地区保险赔付支出占长江经济带的比重分别为24.3%和21%,同比增速相同,均为6.1%。分省市看,安徽、湖南、贵州的保险赔付支出增速较快,同比增长均高于10%;上海、浙江、江西、重庆的保险赔付支出增长相对较慢,同比增速均低于5%。从保险赔付支出占长江经济带比重来看,江苏最高为22.8%,贵州最低为2.6%。
2015年至2017年,长江经济带保险赔付支出增长明显降低,从21%下降至6.7%,下降了14.3个百分点。三年里上游地区、中游地区、下游地区增速分别下降18.5、11.1和13.7个百分点。分省市看,2015年至2017年,保险赔付支出增速下降最多的是重庆(42.7个百分点),保险赔付支出增速下降较少的是贵州(降低了2.4个百分点)。
(二)业务结构以人身险为主、财产险为辅
2017年,我国保费收入中人身险占有较大比重,为73.1%,而财产险占比为26.9%。长江经济带经保费收入也呈现和全国类似的结构,其中,人身险的比重较全国稍低(70.8%),财产险稍高(29.2%)。分地区来看,中游地区的人身险比重较高(68.4%),上游地区的财产险比重较高(36.9%)。分省市来看,江苏、湖北、湖南、四川、重庆的人身险比重较高,均高于70%;贵州、云南的人身险比重较低,均低于60%,而这两省的财产险比重较高,均在40%左右。
从2015年至2017年保费收入结构的变化来看,长江经济带人身险的比重明显提高,从2015年的64.1%升至2017年的70.8%,提高了6.6个百分点;分地区看,下游地区的人身险比重提高最快,同期提高了7.9个百分点,中游地区的人身险比重提高较慢,同期提高了4.7个百分点。分省市来看,江苏的人身险比重提高最快,提高10.2个百分点,上海、江西的人身险比重提高较慢,同期提高比例分别为1.2和1.3个百分点。
2017年,我国保险赔付支出中,人身险占有较大比重,为54.5%,而财产险占有45.5%。长江经济带经保险赔付支出也呈现和全国类似的结构,其中,人身险的比重较全国稍低(为51.8%),财产险稍高(48.2%)。分地区来看,中游地区的人身险赔付支出比重较高(54.7%),下游地区的财产险赔付支出比重较高(54.6%)。分省市来看,重庆、的人身险比重较高,在60%以上,财产险比重较低,在40%以下;浙江的人身险比重较低,仅为34.2%,而财产险比重较高,高达66%。
从2015年至2017年保险赔付支出结构的变化来看,长江经济带人身险的比重明显提高,从2015年的48.6%升至51.8%,提高了3.2个百分点;分地区看,下游地区的人身险比重提高最快,同期提高了4个百分点,上游地区的人身险比重提高较慢,同期提高了2.5个百分点。分省市来看,江苏的人身险赔付支出比重提高最快,同期均提高8.7个百分点,江西的人身险赔付支出比重下降较多,同期降低7.2个百分点。
(撰稿:张 彦 上海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