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旅游一体化创新发展的重点领域与对策建议

发布者:csjjjd发布时间:2020-11-20浏览次数:544

一、长三角区域旅游一体化创新发展的重点领域与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区域协调与乡村振兴发展战略,顺应国际发展新趋势,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发挥上海在长三角区域合作中所具有的市场优势、管理优势、资金优势、人才优势,强化上海在推动长三角区域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中的龙头带动作用;充分发挥要素集聚和空间联动效应,推进要素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统一开放和设施互联互通,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构筑具有国际市场吸引力的区域旅游品牌,培育一批具有引领性带动性的行业自组织,以合力打造区域一体化。

(二)目标定位

基于长三角区域近30年日趋扎实的区域合作基础,主动适应全域旅游、乡村振兴、人工智能、共享经济等新形势和新变化,全面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本着“特色鲜明、和而不同、各扬所长”的发展原则,率先开启旅游合作加速度,以品牌整合、产品创新、信息共通、服务相融、联合营销为合作的重点领域,全力推进三省一市共建高品质世界著名旅游目的地,将长三角区域打造成为全国区域旅游一体化发展的示范区、全域旅游跨区域协同发展的创新区、旅游业引领乡村振兴发展的样板区。

(三)重点领域

1.共建“旅游共同体”,构建长三角世界旅游目的地体系。以创新的资源观重新审视、挖掘区域内各类资源要素的新价值,尤其是在世界层面具有高度影响力的自然和人文资源,如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依托航空、高铁、高速高等级公路及风景廊道的建设,在沪苏浙皖相邻区域旅游集散中心、高速公路服务区、游客服务中心等场所,共同展示推介旅游产品,形成层级分明、功能互补、联动发展的一体化局面。沪苏浙皖应共同重点构建旅游目的地的产品体系,开发多元化的世界级旅游产品体系、设施体系、服务体系(智慧旅游等)、环境体系和品牌体系,为长三角区域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奠定基础。

2.打造“品牌共同体”,创新长三角区域品牌,以全新形象迎客全球。提炼以世界名城(南京六朝古都、上海魔都、杭州品质生活之城等)、画里乡村(传统村落、古镇、水美乡村)、东方园林(拙政园、狮子林、留园、网师园等)和锦绣山水(黄山、普陀山、九华山、灵山,西湖、太湖、巢湖、千岛湖、黄浦江、新安江、富春江、钱塘江、长江、大运河等)为代表的四大核心资源体系,面向全世界,推出“世界东方·诗画山水·乐迎天下”的全新区域旅游品牌。借助国际论坛、重大节事活动,利用社交媒体等互联网宣传渠道,大力推广;通过图片、文字、视频等展示长三角的格局和气魄,把东方独特的气质传达给世界各国人民。并向全球招募长三角体验客,通过短视频、微博、微信等社交网络等展示长三角的新气象。

3.力推“主题+体验”,联手推动旅游产品供给侧改革。瞄准旅游新消费、新市场、新需求,放大资源、互补优势,围绕长江、大运河、新安江—富春江—钱塘江等主要水系、高铁路网、自驾游风景线等脉络串联,依托现代都市、江南水乡、名山名湖等优质资源,创意创新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精品民宿群、文创园区等新业态,面向国内外游客,创新推出“精品味”的都市休闲产品、“奇创意”的文化旅游产品、“心滋味”的乡村生活产品、“高标准”的研学旅游产品、“深体验”的科技旅游产品、“乐时尚”的体育旅游产品六大产品体系,展示长三角创新发展的新面貌;面向国际游客推出“东方名城、画里乡村、江南园林、锦绣江山”四大产品体系。构建昼夜衔接的旅游产品供给体系。进一步吸引国际文化演艺品牌落地。依托长三角众多主题公园、历史文化街区、优质的乡村复兴地,打造城乡一体的“夜嗨吧”产品,包括“夜乐、夜戏、夜宴、夜喜、夜禅、夜境”等,如夜间烟火表演、花车巡游、乡村音乐会、城市灯光秀等,从城市乐到乡村。

4.借力前沿科技,升级智慧旅游,打造最先进的信息共享新平台。依托长三角强大的互联网经济产业优势和5G应用及产业链,通过旅游信息全面共享、智慧旅游全面升级、旅游大数据库全面建设等措施,逐步做到资源保护数字化、经营管理智能化、产业整合网络化,率先实现长三角区域旅游业与全球主流网站和平台的旅游信息互联互通,以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引领长三角旅游数字经济发展。积极推动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在区域旅游一体化进程中的应用,打造一个更加公平透明的旅行体系和新型旅游交易平台,将旅游产品供给方、服务商和游客的利益最大化;打造领先全国旅游行业的旅游共享平台,为长三角区域共享旅行生态提供新动力。

5.以便捷旅游需求为导向,共建优质旅游公共服务新体系。长三角区域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应遵循智慧化、标准化、人本化、共享化原则,根据《“十三五”全国旅游公共服务规划》的要求,从完善旅游基础设施、优化旅游交通便捷服务体系、提升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构建国民旅游休闲网络、加强旅游惠民便民服务、构筑旅游安全保障网、优化旅游公共行政服务、推动旅游公共服务走出去等十大方面进行完善。上海市旅游局可会同其他省市,对各地的旅游信息进行分类、整合,建设长三角旅游信息共享平台,具体包括互联网政务平台、企业营销平台、旅游资源交易平台、投融资平台、旅游资源信息库、旅游产品信息库、旅游项目信息库、旅游企业信息库、旅游商品信息库,最终推进旅游一体化共享服务平台建设。

6.线上线下联动,推进经营者与游客共营销,创新旅游营销新模式。一是鼓励长三角区域优质景区、乡村等开通短视频账号、旅游小程序等,由经营者营销转向经营者与游客共同营销,借此推出一批长三角网红旅游产品和打卡胜地。二是充分利用沪苏浙皖组织开展的旅游交易展会平台和旅游重大活动平台开展宣传推广,共同促销。三是建立完善沪苏浙皖外文旅游网站的链接系统,全方位加强入境旅游市场宣传营销力度,尤其强化“一带一路”沿线和欧美等主要国际客源地的推广活动,强力服务各地旅游业一体化发展。尝试以铁路为突破口,强化铁路媒体运营商在广告投放、车载杂志等方面的合作;积极与铁路部门进行协调,增开“长三角旅游”专列,在票价、乘车环境、旅行服务等方面突出旅游特色与氛围,打造成为集中展示长三角旅游信息、集中运送长三角旅游客源的专列;联合组织长三角区域旅游合作主题推广活动,联合邀请境外旅行商、媒体开展长三角区域旅游合作线路考察和采风活动。

(四)主要抓手

1.以新成立的合作办公室为平台,强化政府机构协同推进功能。借助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成立的机遇,着力推动各省市旅游主管部门成立长三角旅游专业合作组织,整合产学研管资源,全面负责推进长三角旅游一体化的各项事宜,做好与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工作的有效链接,改变过去联席会议等不固定的会议合作模式,对区域性合作项目、活动、人才培养、行业组织、地方标准、线路产品等进行有效整合。

2.以区域合作联盟为纽带,形成常态化合作交流机制。针对旅游一体化发展的重点领域,鼓励成立长三角各类旅游联盟,如针对优质旅游合作发展成立长三角优质旅游标准联盟,制定优质旅游行业标准、示范单位,进而实现引导发展、规范市场、示范宣传作用;成立长三角城市厕所开放联盟,实现区域厕所服务标准的统一化;进一步规范与支持长三角自驾车(房车)旅游产业联盟、长三角研学旅游产业联盟、长三角乡村民宿产业联盟的发展,以及诸如G318国民公路产业联盟、环太湖文化旅游产业联盟、长三角湖区旅游联盟、G60科创走廊乡村旅游联盟等区域性联盟的发展,共同推动具体行业、具体区域的一体化创新发展。

3.以联动项目为契机,构建区域共商共建共享的有效载体。鼓励以打造突破行政界线的大项目为抓手,探索区域协同创新发展模式。积极促进上海金山区廊下镇、吕巷镇、张堰镇和浙江平湖市广陈镇、新仓镇共同打造的“田园五镇”综合体,廊下镇与广陈镇交界南北山塘共建“明月山塘”乡村振兴实验室。上海金山区与浙江嘉善县共建沪浙毗邻区域合作发展示范区;青浦区以水为媒,推进长三角古镇水乡文旅一体化建设。通过不断构建共商、共建、共享的有效载体,实现区域旅游资源共享、多元产业联动、生态环境共治、公共服务共享、基础设施共建、区域文化共荣,塑造跨区域的共同品牌。打通省界断头路,有效整合资源,共同推出沪浙“红色起点,不忘初心”红色旅游主题线,沪浙苏“江南水乡古镇游”、皖浙1号旅游风景道、环太湖、环淀山湖旅游风景道等“一程多站”跨区域旅游精品线路。

4.以乡村振兴为突破,加快区域城乡旅游一体化发展。长三角区域乡村经济富庶、产业活力旺盛,有着优秀的江南水乡文化,发展基础好,空间大,通过“讲故事”“种风景”“农业景观化、景观生态化、生态效益化”思路,让“田园变公园、农区变景区、劳动变运动、产品变礼品、青山变金山”,建成一批具有区域品牌强大、市场需求强烈的田园综合体、乡村旅游集聚区、民宿旅游集聚区、农业风情走廊、休闲牧场,培育乡村春晚、养生乡村、洋家乐、乡村民俗活动等一批农、文、旅融合的特色产品。鼓励部分地区、部分景区创新推出长三角区域惠民举措,提高民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5.以全域旅游为共识,建立高效的一体化跨部门协调机制。完善长三角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保证应急处置工作快速、有效;完善投诉即收即处快速处置机制,实现旅游者在长三角区域内无障碍投诉;完善重大旅游安全事故联合执法机制,统一长三角执法标准和要求,提高执法效率;构建旅游诚信互联互通体系,共同推进长三角区域文明旅游建设;完善协调沟通机制,推动举办旅游合作与发展会议、论坛等活动;建立人才交流机制,实现长三角人才信息共享、结构互补、智力自由流动;建立投资引导机制,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引导对长三角旅游产业和项目投资;建立重大项目跟踪支持机制,动态掌握长三角旅游项目进展程度,提供支持服务。

6.以完善的信用体系为基础,维护良好合作秩序。落实2018年度长三角区域主要领导座谈会上提出的信用长三角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旅游信用信息系统,完善长三角旅游信用服务平台,不断扩大长三角旅游信用合作联盟会员体系,推进“红黑名单”管理制度的实施,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提高旅游市场领域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全面推进旅游业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和应用,提高旅游公共服务能力,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社会信用宣传和培训力度,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的正常秩序。

7.以生态补偿机制为手段,促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和推广皖浙两省在新安江流域试点的水环境生态补偿的经验做法,以政策和经济激励机制为杠杆,推动上游地区主动加强保护、下游地区支持上游发展,形成、健全并不断创新包括定期协商、联合检测、联合打捞、联合执法、应急联动等在内的一整套常态化工作机制,多元参与、风险共担、奖罚并重,最终实现互利共赢、协同发展。

8.以标准化、文明化为准则,保障高质量服务体验。依据《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结合长三角区域旅游行业的特点和管理职能,深入开展公民旅游文明素质主题教育活动,大力普及文明旅游知识。加快制定和宣贯实施长三角区域旅游一体化的旅游行业服务标准。充分利用一体化创新发展的契机,加快出台区域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景区和特种旅游项目地方服务标准,践行旅游服务质量标准化、规范化、透明化,不断提升区域一体化水平。

二、长三角区域旅游一体化创新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抓住机遇,主动作为,主管部门要明确责任与使命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成为国家战略,这是一个大机遇。旅游业在一体化进程中应有所为有所重点为,旅游主管部门要主动作为,研究旅游一体化发展的新动力、新模式、新机制;积极落实上海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发挥好上海在推动长三角区域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中的龙头带动作用,以更加强烈的使命担当、更加积极主动的行动和更高的工作标准,对推动长三角区域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进行再谋划、再深化;发挥长三角门户优势,开放包容,创新引领,充分放大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6+365”溢出效应,用好上海自贸试验区、虹桥枢纽、邮轮母港、上海铁路总公司等功能性平台,服务长三角,推动旅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二)科学编制区域旅游一体化创新发展的相关规划

尽快启动《长三角区域旅游一体化创新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创新跨区域重点旅游项目,积极优化区域旅游营商环境,打造便捷共享的区域旅游服务体系。同时顺应自由行游客增多、旅游消费升级的趋势,编制《长三角旅游一体化发展规划》统领下的《长三角研学教育旅游发展规划》《长三角自驾游(房车)旅游发展规划》《长三角体育旅游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鼓励一些协同区域共同编制旅游合作规划,如环太湖旅游发展战略规划、G318国民公路长三角段发展规划等等,从而引导各领域的深化合作。

(三)贯彻落实相关旅游政策,共享发展红利

充分利用上海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对过境国际游客推出长三角游览线路,开通“144小时过境免签旅客专用通道”;不断完善国际中转服务功能,设置144小时过境免签游客接待中心,增设国际货币兑换点。参照国际惯例,联手制定相关入境购物退税的政策及通关便利化举措,促进购物消费。

(四)强化金融中心地位,拓宽项目旅游融资渠道

创新旅游投融资机制,鼓励三省一市共同筹划成立长三角旅游创新发展基金并实行市场化运作。充分依托已有平台促进旅游资源资产交易,促进旅游资源市场化配置,积极引导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等投资各类旅游项目,同时加强监管、管控风险。鼓励企业跨区域合作与发展。进一步放宽和取消旅游企业异地发展的限制性政策,出台奖励补贴政策,鼓励旅游企业跨区域布局、并购、重组和连锁经营;给予跨区域发展的旅游企业用地支持、税收优惠、资金补贴等一系列扶持政策。

(五)推出长三角区域旅游一体化创新发展的三年行动计划

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出台《长三角区域旅游一体化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通过聚焦城市、乡村、景区、交通、旅游资源、公共服务、企业合作、人才培养等专门领域,明确各省市的工作计划和未来3年区域合作目标与重点项目,推出明晰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确定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


(撰稿:冯学钢、吴琳分别为华东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部教授、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