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上半年长三角地区41个省市经济增长情况
2019年上半年,长三角地区共实现GDP达109414.1亿元,在长江经济带占比超过半壁江山,达53.8%,超过第一季度占比1.1个百分点,长江经济带共实现GDP203372.9亿元,占全国整体水平45.1%,与第一季度基本持平。具体而言,GDP总量过五千亿元的地区分别有上海,江苏省南京、无锡、苏州,浙江省杭州、宁波,安徽省GDP过千亿的仅合肥(3752.2亿元)与芜湖(1694.4亿元)。长三角地区GDP平均增速为7.0%,低于长江经济带0.6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其中,上海(5.9%),江苏省徐州(6.1%)、苏州(6.0%)、连云港(5.5%)、镇江(5.9%),浙江省台州(5.5%),安徽省淮北(1.5%)、淮南(5.6%)及铜陵(-4.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3%)。长三角地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为7.2%,与长江经济带平均水平基本持平,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其中,上海(-2.5%)、江苏省苏州(1.6%)、盐城(5.2%)、镇江(4.2%),浙江省的宁波(5.4%)、衢州(5.9%)、台州(2.5%)和安徽省的淮北(-6.5%)、铜陵(-1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0%)。长三角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为7.5%%,低于长江经济带1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其中,上海(5.0%),江苏省无锡(5.2%)、徐州(4.0%)、常州(3.6%)、扬州(4.8%)、镇江(-8.1%)、泰州(5.4%)、宿迁(5%),浙江省衢州(5%)及安徽省蚌埠(3.2%)和铜陵(-8.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8%)。长三角进出口总额占长江经济带81.2%,长江经济带占全国44.3%,其中,进出口额过千亿元的城市分别有上海,江苏省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和南通,无锡和南京,浙江省杭州、宁波、嘉兴、绍兴和金华,最高为上海(15864.0亿元),最低为淮南(17.5亿元)。长三角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国22.2个百分点。增速为9.5%,高于长江经济带(9.2%)和全国平均水平(8.4%)。长三角地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24269.4元,分别高出长江经济带和全国2230.7元和2927.4元。增速为8.8%,高于长江经济带(8.6%)和全国平均水平(8.0%)。其中,城镇居民可支配总额最高为上海(37174元),最低为六安(15524元),增速最高为合肥(10.1%),最低为常州(7.8%)。
注:1.以上数据均根据各市统计局公布数据整理所得;2.安徽省进出口数据分别按照汇率6.896进行换算,汇率数值根据省份进出口数据测算确定;3.“--”表示缺失值。
二、2019年上半年长三角41个城市经济增长排行榜
2019年上半年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经济增长相关指标排名前十位如表2所示。一方面,体现经济规模的指标上,表现较好的城市主要分布在在上海、江苏省和浙江省,安徽省除了省会城市合肥,其余城市经济规模在长三角地区处于末位。其中省会城市(直辖市)地区GDP增加值,上海、南京、杭州和合肥分别排名第1、第4、第3和第9位;进出口额过五千亿的主要有上海、南京、无锡、苏州、杭州、宁波,其中,上海、南京、杭州与合肥分别排名第1、第6、第5与第12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过两千亿的主要有上海、南京、苏州、杭州和宁波,其中,省会城市(直辖市)分别排名第1、第2、第4和第8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未过两万元的分别江苏省的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和宿迁,及安徽省除合肥、马鞍山和芜湖的所有城市,其中上海,南京、杭州与合肥分别排名第1、第8、第2和第21位。另一方面,体现经济增长速度的五项指标上,长三角地区排名前十的城市大多属于安徽省,少数属于浙江省,江苏与上海排名靠后。地区GDP增速中,上海(5.9%)、南京(8.1%)、杭州(6.9%)与合肥(8.1%)排名分别为第35、第11、第28及第11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省会城市(直辖市)上海(-2.5%)、南京(6.8%)、杭州(7.8%)与合肥(8.7%)分别排名39位、30位、22位和13位。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省会城市(直辖市)上海(5.0%)、南京(7.4%)、杭州(10.9%)与合肥(8.0%)分别排名第33、第25、第8及第23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省会城市(直辖市)上海(8.4%)、南京(6.1%)、杭州(9.6%)与合肥(8.4%)分别排名第28、第39、第19及第28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省会城市(直辖市)上海(8.2%)、南京(8.7%)、杭州(8.1%)与合肥(10.1%)分别排名第32、第20、第35及第1位。
(撰稿:余小燕 上海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所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