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政府提出《中国制造2025》战略,争取到2020年打造15家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技术研究基地)。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是国家制造业创新体系的重要节点和参与新一轮全球制造业竞争的核心载体,对中国制造业实现创新驱动、提质增效起着决定性作用。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内河产业带和制造业基地,长江经济带已成为我国“T”型生产力布局主轴线的核心组成部分,与沿海地区共同承担支撑中国崛起的历史重任。因此,率先在长江经济带布局和启动7-8家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是落实“中国制造2025”规划,进一步促进“中国制造2025”和长江经济带建设两大国家战略交融,提升我国制造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关键举措。
一、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在长江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中的作用
2016年3月,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和信息部等三部委联合印发《长江经济带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方案》,提出要把长江经济带打造成创新驱动的引领带、产业融合的现行带、区域协同的示范带和开放合作的共赢带。制造业转型升级是支撑内河经济带发展的基础,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将在长江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
第一,区域创新引擎的重要载体。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有利于长江经济带区域创新网络的培育和制造业创新生态的形成,一方面成为重要的区域创新平台,另一方面还可以促进区域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优化,辐射带动区域经济增长。
第二,培育世界级产业集群的重要支撑。《长江经济带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方案》提出,在5大重点产业领域培育世界级产业集群,在10大发展潜力较强、市场前景广阔的领域培育十大新兴产业集群。继而于2016年9月正式印发的《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明确要求,长江经济带要加快实施“中国制造2025”,加强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重大技术产业化和应用示范,联合打造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等世界级产业集群。可见,长江经济带建设世界级产业集群的任务艰巨而迫切。充分利用长江经济带中心城市的产业优势,加快打造制造业创新中心,可以为产业集群的全球竞争力培育提供良好的硬实力支撑和智力支持,有利于长江经济带世界级产业集群的形成。
第三,推动长江经济带中上游地区制造业创新转型发展。长江中上游地区分布着大批老工业基地城市,这些城市传统工业基础坚实同时也面临增长乏力、转型缓慢的发展桎梏。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发展,可以较好服务于长江中上游地区传统制造业转型和新兴产业发展,为这些地区注入新的增长动力和发展机遇。
二、长江经济带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条件分析
长江经济带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应紧紧围绕《中国制造2025》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指导意见的部署,考虑全流域整体发展的需要,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选择若干科技资源丰富、制造业基础雄厚、区域竞争力优势明显、创新成果多、人才集聚的城市开展建设试点,同时还要体现区域差异,注重分工和合作。基于以上考量,笔者认为,长江经济带开展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城市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交通区位条件好,便于创新外部性的溢出和扩散;(2)区域经济实力雄厚,比较优势明显,以保障稳定的创新投入;(3)制造业基础雄厚,竞争优势显著,领军企业在国内市场份额排名靠前;(4)科技资源禀赋好,创新资源和创新活动高度集聚、科技实力强、承担项目多,研发人员、发明专利、科技论文数量居全国前列;(5)制度优势显著,已设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新区、创新型试点城市(“中国制造2025”试点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高技术产业基地等。
据此,笔者选取长江经济带上的上海、苏州、杭州、合肥、武汉、重庆和成都等42个重点城市(表1),包括下游18个城市,中游地区13个城市,上游11个城市,设计了一套三级指标体系(表2),从交通区位、经济发展水平、制造业基础、科创资源、区域创新能力、制度条件等六个方面对长江经济带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基础条件展开分析,结果见表3。
三、长江经济带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战略布局思路
(一)总体布局
总体而言,长江经济带应制造业创新发展的十大重点领域,结合区域创新引擎、世界级产业集群打造和传统制造业创新转型需要,建设多层次的制造业创新中心,有效支撑长江经济带制造业创新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形成“龙头-龙身-龙尾”格局的制造业创新网络分工合作、协同发展、相得益彰的良好局面。
首先,支持上海科创中心战略,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综合型制造业创新中心。尽快在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生命科学等重大共性技术领域布局制造业创新中心,促进上海创新资源集聚和高效配置,抢占科技发展和极端制造的战略制高点,进而为长江经济带制造业发展提供新的发展动力。到2020年,争取建成5-10家具有辐射力和影响力国家级和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形成创新中心网络。
第二,在长江经济带的十个省会城市和直辖市打造综合型制造业创新中心,满足区域创新引擎发展需要。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自愿、有效和精准结合,打造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和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商业化提供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构建以多层级、网络化、协同性为特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长江经济带制造业创新体系,促进各地实现制造业创新发展和差异化竞争,避免重复建设;充分发挥跨产业协同创新效应,尤其是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对传统制造业和其他产业的带动效用和催化效用。
第三,支撑世界级产业集群建设,在苏州、杭州、合肥等重点城市布局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围绕优势产业集聚,引导大型骨干企业和国家级开发区、科研院所联合,打造政产学研用一体的制造业创新中心,为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汽车、家电、纺织服装等世界级制造业集群的发展提供持续的创新动力。
第四,在长江经济带的无锡、宁波、芜湖、湘潭等制造业基础好、创新能力强的主要城市发展一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促进当地新兴产业崛起并带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
(二)分行业布局
在长江经济带制造业发展的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生物、汽车、新能源汽车、纺织等重点领域细分行业打造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优化制造业空间分布。引导长江上、中、下游地区围绕产业链分工布局创新链,协同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形成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与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相互促进、互为支撑的良好局面,培育健康活跃的长江经济带制造业创新生态。
四、推进长江经济带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建议
(一)加强组织协调和战略协同
一方面,长江经济带各省市应加强本地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组织协调工作。如强化统筹和组织协调,加强跨部门、跨地区科研资源和研发平台的整合,并促进其进一步开放、协同、共享;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完善创新服务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制造业创新中心在组建过程中及日常运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类体制机制不适应问题及其所产生的政策创新需求;加强横向沟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宣传组织和沟通桥梁作用。
另一方面,加强长江经济带各省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跨区域协调和战略协同,集中创新资源,突破具有前瞻性的重点制造业领域核心技术,打造长江经济带制造业竞争新优势。在科研资源和研发平台跨省统筹协调和交流互动基础上,形成全流域联动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协同工作机制,滚动研究制定并发布长江经济带现代产业重点领域技术创新路线图,完善长江经济带制造业创新中心布局;加强跨省间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分工合作,在重大制造业前沿技术领域组织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跨省协同攻关,以及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联合申报。
(二)以协同创新为突破口,加快制造业创新中心体制机制创新和配套改革
协同创新是制造业创新中心成功的重要条件,根据各种创新中心形式开展与之相匹配的体制机制创新,以激发科研院所、企业、国家(地方)研发平台等多元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合作热情。
首先,建立完善“多方协同、多元投资、成果分享”的运行管理机制,以在制造业创新中心成员间形成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实现紧密合作。在发展机制上,促进政、产、学、研、金、介、用多方开放合作与共建;在决策机制上,探索建立治理结构和项目决策机制,理顺董事会/理事会与管理层的领导、决策、管理、执行等方面的关系,促进市场化的创新方向选择;在投入机制上,采取政府前期支持,然后逐步退出,因地制宜选择政府领投、专业运营、市场买单等多种方式,最终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激励机制上,对管理、科研经费、成果转化、产业化等方面的激励探索建立相应的制度安排,探索有利于协同创新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机制;在技术转移机制上,加强知识产权运营,可采取订单式研究、股权合作、成果转移转化、专利技术交易、技术服务、专利技术作价入股、科研人员独立创业等灵活多样方式;还尤其要重视建立市场化的技术成果商业化机制,创新中心在取得前沿成果的同时输出一整套方案,输出完整的工业化技术,包括成套制造技术、工艺规范、成套的质量管理体系、人员培训等;建立“产学研用”联合人才培养机制,支持人才的再培训以满足技术发展的需求。
第二,协同创新还意味着与产学研用相关的科研管理体制,科技市场建设、人才培养体制等都应开展配套改革创新,如,加快科研院所改革,探索去行政化,发展社会化新型研发和服务机构;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探索培育创新型人才的有效模式等等。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一是争取较大规模的地方财政资金支持前三年的基础建设。二是各地区因地制宜制定完善财税支持政策。积极落实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协调落实创新中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实施范围、减免技术创新所需进口重要设备税收等优惠政策;对创新中心研发、生产并销售的本地区首台(套)重大产品及关键部件和本地区首批次应用示范的重点新材料进行奖励补助。三是调动和增强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各类产业基金的作用,支持风险投资和天使投资,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创新,打造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引导资本市场建立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的全过程创新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有序进入,促进创新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四是积极支持科技金融发展,打造长江经济带科技金融保障体系,培育有利于制造业创新中心发展的创新金融生态。
(四)制定完善规范建设标准和评价体系
长江经济带各省市可组织考察团或独立或组团赴兄弟省市正在运营或申报中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及建设中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汲取有益经验,完善规范建设标准,争取把各省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成具有研发、中试孵化、人才培训、技术应用展示等功能完备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商业研究”一体化开放式集成创新和技术转移扩散平台,进而在长江经济带复制、推广。同时,强化考核评估,选择具有可操作性的指标建立考核评估体系,建立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在各省市的经信委下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根据阶段发展目标对创新中心开展定期评估,加强对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跟踪、分析和指导。
(五)加强宣传与交流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宣传组织和沟通桥梁作用;强化媒体宣传,结合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创建、评价等环节,分阶段总结、系统性分析、宣传实施成效,协调各类媒体,利用多渠道宣传典型经验;定期开展长江经济带制造业创新中心成果交流和人才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