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产业绿色发展形势与对策

发布者:csjjjd发布时间:2020-11-24浏览次数:330

长江经济带是我国工业化程度最高、经济实力最强的区域之一。随着资源环境压力不断加大,加快实现产业绿色转型,不仅有利于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而且对示范引领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与资源利用、污染排放特征

(一)工业化水平领先于全国,区域间存在很大差异

工业是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主体,也是推行产业绿色转型的主阵地。长江经济带是我国工业发展重地,工业化平均水平领先于全国,但区域内部差异较大。2014年,长江经济带各省(市)地区生产总值总计28.5万亿元,占全国的41.6%;全部工业增加值总计11.3万亿元,占全国的46.1%,比地区生产总值占比高4.5个百分点。其中,东部3省市、中部4省和西部4省(市)地区生产总值分别占长江经济带的45.3%、32%和22.8%,工业增加值分别占长江经济带的45.1%、33.6%和21.3%。长江经济带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39.8%,比全国35.9%的平均水平高近4个百分点。其中,有8个省(市)工业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只有上海、贵州和云南3省(市)工业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区域看,整体表现为长江两端地区较低而中部地区较高的倒“U”型态势。东、中、西部地区平均工业比重分别为39.7%、41.8%和37.1%。也就是说,东部地区工业化程度最高,工业比重已处于稳中趋降阶段;西部地区工业化程度最低,工业比重尚处于低位爬升阶段;中部地区工业化程度居于前两中间,工业比重处于高位并仍有上升空间。长江经济带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87万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2万元。其中,上海、江苏、浙江遥遥领先,分别达到9.7万元、8.2万元和7.3万元,其余省(市)则均在5万元以下,上游地区云南和贵州最低,分别仅为2.6万元和2.7万元。从区域看,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整体表现为沿长江由东向西趋于下降的基本态势。综合上述两项,长江经济带不同地区的工业化水平呈现由长江下游向上游趋于降低的差异化发展格局。

(二)产业结构呈耗水型特征,用 电和用地效率相对较高

长江经济带降水量较多,水资源较为丰富,由此也形成了耗水型经济和产业结构。2014年,长江经济带各省(市)用水总量2604.3亿立方米,占全国用水量的42.7%,比其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的比重高1.1个百分点;每万元GDP用水91.5立方米,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4平方米。其中,工业用水量825.4亿立方米,占全国工业用水量的60.9%,比其工业增加值占全国的比重高近15个百分点;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71.9立方米,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7.4平方米;除浙江、四川外,其余9省(市)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从区域看,长江经济带每万元GDP用水强度也表现为由东向西的倒“U”型特征,也就是东部和西部地区用水强度较低,而中部地区用水强度最高,这一态势与工业比重指标的变化基本一致。

比较而言,长江经济带整体用电效率较高。2014年,长江经济带各省(市)用电量21164亿千瓦时,占全国用电量的38%,比其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的比重低3.6个百分点;每万元GDP用电743千瓦时,比全国低70千瓦时;除云南、贵州和浙江外,其余8省(市)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此同时,长江经济带整体用地效率也较高。2014年建设用地1494.9万公顷,占全国建设用地的39.9%,比其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的比重低1.7个百分点;每亿元GDP用地52.5公顷,比全国低2.2公顷。但是,从区域内部看,上海、浙江、江苏等长三角地区和重庆市用地效率较高,单位GDP用地显著低于全国水平,而其他省份单位GDP用地则均高于全国水平。

(三)废水排放强度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废气排放强度相对较低

由于经济和产业发展方式较为粗放,长江经济带污染排放形势不容乐观。比较而言,经济较为发达的下游长三角地区污染排放强度较低,处于快速工业化阶段的中上游地区排放强度则较高。首先,长江经济带废水排放强度接近全国平均水平。2014年,长江经济带各省(市)废水总量307.8亿吨,占全国废水量的43%,比其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的比重高1.4个百分点;每万元GDP废水排放10.8吨,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3吨。其中,每亿元GDP化学需氧量排放29.4吨,比全国水平低4.1吨;每亿元GDP氨氮排放3.5吨,比全国水平低0.1吨。东部3省(市)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中西部省(市)则普遍高于全国平均。东部3省(市)废水排放量占长江经济带的40.3%,而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则分别占24.5%和28.1%;中部4省废水排放占长江经济带的35.5%,而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却分别占46.2%和44.7%;西部4省(市)废水排放占长江经济带的24.2%,而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却分别占29.4%和27.2%。由于地处中上游,中西部地区废水排放可能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产生更大的负面影响。未来随着工业化继续推进,中上游地区所产生的废水排放压力可能进一步增大。

其次,长江经济带废气排放强度总体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4年,长江经济带各省(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排放量分别为678.8万吨、666.4万吨和480万吨,分别占全国的34.4%、32.1%和27.6%,均显著低于其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的比重。长江经济带每亿元GDP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排放量分别为23.8吨、23.4吨和16.9吨,也均显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区域排放总量看,中西部地区是排放主力,东、中、西部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占长江经济带的24.6%、32.9%和42.5%,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占33.8%、37.2%和29%,烟(粉)尘排放量分别占26.8%、44.1%和29.2%;从排放强度看,同样呈现下游长三角地区较低而中上游地区较高的局面。具体而言,贵州、云南、安徽、江西4省由于资源型重化产业比重较大,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相对较高。

二、绿色转型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产业结构重型化特征显著,产业绿色发展存在较大难度

近年来,我国进入新一轮重化工业化阶段,长江经济带总体工业结构重型化趋势也十分明显。首先,采矿业等资源型产业仍是中上游地区的重要产业。目前,下游长三角地区采矿业等资源型行业已较少,制造业在工业结构中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2014年,上海、浙江、江苏制造业占工业的比重分别达到95.7%、92.5%和96.1%。而中上游地区普遍具有不同类型的矿产资源,产业发展尚未真正摆脱对资源的依赖,采矿业在工业中均占有一定的比重。尤其是上游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的四川、贵州、云南3省对采矿业依赖程度仍较高,2014年3省采矿业占本省工业的比重分别高达8.5%、18.1%和8.8%。一般采矿业发展会带来不同程度资源损耗和对生态环境破坏,同时,依托采矿业延伸出的矿石冶炼和加工产业往往也属于高耗能、高污染产业,也无疑会对生态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其次,高消耗、高污染型产业仍然占据较高比重。在国内外市场需求拉动下,在较好的水运等交通条件支撑下,长江沿线布局了大量的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和电力等高耗能项目。长江经济带各省(市)六大高耗能行业占比均超过20%,最高的贵州、江西两省六大高耗能行业占比分别高达45.7%和43.4%。一些高消耗、高污染型产业普遍居于各省(市)中规模最大的行业之列,对当地经济发展起着显著支撑作用。长江经济带部分重化工产品产量庞大,在全国乃至世界都占有重要地位。2014年,长江经济带化学纤维产量占全国的81.3%,硫酸占全国的62.8%,化学农药原药占全国的58.2%,农用化肥占全国的51.4%,水泥占全国的48%。部分重化项目尤其是一些中小项目,仍未摆脱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粗放模式,导致工业能耗、物耗和污染水平居高不下。

(二)产业布局不尽合理,资源环境负荷较重

首先,产业布局与资源配置不匹配。长江经济带产业布局调整不适应资源、要素和市场形势变化,生产加工能力与资源、市场脱节。煤炭等能源资源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而钢铁、石化、建材等耗能型产业则多数集中在东部地区,不得不进行长距离的能源输送。大量的进口油从东部上岸后往返运输、加工,东部地区轻工、纺织等产业外向型特征明显,需要从中、西部地区调运棉、毛、麻、丝等天然纤维原料。产业布局与资源错配导致的大规模资源跨区域流动加大了资源环境的压力。

其次,部分地区沿江产业布局过度集中和雷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长江沿岸布局了40多万家化工企业,有五大钢铁基地、七大炼油厂以及上海、南京、仪征等大型国有化工基地。众多产业项目和园区之间的上下游梯度产业链条尚不明显,一些存在雷同现象。一些污染型企业距离居民区和江边过近,部分企业对环境风险认识不足,风险防范应急预案措施不具体。部分地区排污口、港区、码头与取水口布局比较杂乱,水源的安全保护距离很难得到保障。

(三)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投资不足,经济下行弱化企业节能减排意愿

近年来,随着污染排放形势加剧和绿色发展理念的提升,长江经济带各地区逐步加大对污染治理的重视程度和投资力度,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投资仍显不足。2014年,长江经济带每百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单位主营业务收入完成工业污染治理投资总额为605.2元,比全国平均低近300元,只有浙江、贵州、云南3省投资强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分类型看,每百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单位主营业务收入完成治理废气投资108.8元,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治理废气投资437.7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76元;此外,治理治理固体废物、噪声和其他污染物投资强度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显然相对较低的环保投资难以适应未来产业绿色转型发展的需要。

受国内外环境影响,长江经济带各省(市)经济发展也进入新常态,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工业增长动力有所减弱,投资意愿不断降低。随着劳动力成本优势不断削弱,加之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盈利能力受到很大影响。同时,部分工业行业产能过剩现象依然严重,特别是钢铁、建材、有色等行业尤为突出;制造业产品价格和行业利润普遍处于低位,并呈现下滑趋势。利润不足导致企业投资意愿不高,效益下滑对企业节能减排的投入意愿和能力产生较大抑制力,而新的工业增长动力机制形成需要经历一个相对较长时期,抉择和权衡产业绿色转型与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关系成为重要挑战。

(四)绿色制造技术装备和创新能力较弱,配套产业和服务体系发展滞后

首先,长江经济带产业层次依然偏低,以低端产业、低附加值产品和低层次技术为主的结构特征明显,企业技术和品牌为主导的竞争优势还没有形成。同时,企业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高消耗、高污染的低端技术装备和产品仍占据一定的比例,制造过程中的物耗、能耗和废弃物排放严重,主要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与国际先进水平仍有差距。

其次,绿色制造技术、工艺和装备水平亟待提高。机械装备及产品的绿色设计能力及其软件支持工具薄弱,废旧家电、汽车、工程机械等产品和机械装备资源再利用率较低、附加值低二次污染问题严重,难以满足日益快速增加的报废处理和资源循环再利用需求。相关节能环保产业和服务体系不适应产业绿色转型升级需要。节能环保企业规模普遍偏小,产业集中度低,龙头骨干企业带动作用有待进一步提高。节能环保服务体系仍不健全,节能环保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亟待加强。

三、对策建议

(一)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推进产业创新发展

一是改造升级传统制造业,培育发展新型高端制造业。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运用市场化手段淘汰和转移过剩产能;实施重大项目和专项工程,培育发展高端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高加工度和高技术密集度产业。围绕中心城市及重点园区,完善产业链配套,形成若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实现产业、城市组团式发展。

二是构建区域创新体系,推动长江经济带成为全国创新示范区域,形成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的龙头企业,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工程建设,打造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完善技术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和中介服务体系,构建区域创新网络;实施品牌战略,努力提高电子信息、石化、钢铁、汽车、船舶、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延伸产业链,推动制造业服务化发展,提高制造业附加值,促进产业融合。

(二)优化区域产业布局,推动产业有序转移

一是分类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围绕长江流域的岸线、腹地等资源,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区位条件,严格实施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制定的鼓励、限制和禁止类产业政策,实行差别化的水资源管理、环境总量控制、节能指标考核和绩效考核,强化区域产业功能定位。探索建立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和利益协调机制,促进资源地与产业区之间、重点开发区与限制禁止开发区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加强产业园区建设,有序引导分散型“两高一资”企业搬迁入园,推进工业集约集聚发展。

二是积极引导产业区域转移。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优化产业转移项目,引导沿江及内陆地区的钢铁、化工、粮油食品等大进大出产业,加快向沿海地区搬迁,支持东部地区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产品和资本实力的企业把加工制造向中西部转移,依托高新区、开发区、工业园区联合建设产业转移示范区和体制创新区,推动长江经济带形成优势互补、一体联动、合作共赢的新格局。

(三)强化节能环保准入约束管理,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和技术发展

一是加快完善工业节能环保标准,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结合长江经济带产业绿色发展要求。加强环保准入管理,严格控制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完善区域限批措施。完善工业能源和环保监测、统计体系,建立健全工业装备健康能效监测和评估体系。加强对主要环境敏感区域的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排放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对环境质量超标地区及污染物排放超标企业及时限产、停产。

二是适应产业绿色转型需求,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以市场化机制为核心,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加快投融资创新,切实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完善节能环保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围绕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和装备的共性关键技术,鼓励各级政府、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校、产业园区等相关主体联合建设产业技术联盟,搭建基础和共性技术研究平台;建立健全节能环保技术创新创业政策体系,激发中小企业投资节能环保产业,加速节能环保技术从研发成果到产业化、工程化的进程。

(四)构建区域协调合作体制,促进区域产业联动发展

一是统筹长江经济带不同区域间的产业规划,充分发挥上海在金融、航运、贸易、信息技术、技术服务等领域的服务功能,以及在先进制造业领域的产业优势。同时,结合不同地区资源禀赋优势,加快规划研究产业链布局,明确产业优化调整布局的方向,推动产业科学转移。

二是进一步完善各省市之间的合作协调机制,特别是合作统筹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搭建合作交流平台,逐步构建产业转移信息平台,鼓励跨省市共建产业园区、中东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等建设,为形成区域内优势互补、分工合理、错位竞争的发展格局提供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