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建设是中共十八大后确立的三大国家战略之一。上海作为长江经济带与“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连接点、国家第一个自贸试验区、全国金融改革示范区、国家战略科创中心承载地,有义务、有能力,主动作为,服务好这一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为此提出六点建议:
一、搭建平台,发挥金融改革辐射效应
依托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和优势,着力推动设立长江经济带开发银行和发展基金;以上海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等金融平台为依托,主动对接长江经济带沿岸省市,构建区域内中小企业上市制度合作框架;开辟长江经济带碳金融市场,统一交易规则、对接系统、输出技术等手段,搭建长江流域碳金融市场平台。
二、协同创新,提升区域科技创新整体能力
一是建设区域性协同创新平台。积极引导长江沿岸省市建立跨区域产学研联盟机制,围绕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联合区域内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组建“长江经济带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形成共同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二是共建共享科技服务平台。鼓励大型科技基础平台开放共享和提供技术服务。三是健全科技交流合作平台。共建长江科技创新高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带,创建科技引领示范开发区,促进长江经济带内科技成果对接交流,科技资源流动共享,增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创新动力。
三、加强对接,主动承担战略推进重任
借鉴长三角区域合作机制,主动对接长江经济带沿岸省市,落实中央发展战略规划,讨论和解决在合作领域、合作事项、合作措施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上海可在办公经费、办公场地等方面主动承担更多责任。
四、保护生态,促进长江经济带一体化
在长江沿岸省市的协同配合下,力促长江经济带一体化方案的制定。一是制定长江经济带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规划,突出强调保持长江水环境和水资源保护。二是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按照统一标准建长江沿江航道码头,促进沿岸省市道路相互对接,破解交通瓶颈、政策瓶颈等现实难题,形成区域发展合力。三是对接和调整各地既有发展规划,减少产业重构现象,形成相互合作、错位发展的良好格局。四是制定长江经济带统一市场体系建设协议,建立与上海自贸区规则衔接的市场准入制度。
五、促进共享,领衔建设各类信息平台
充分利用上海的技术和信息优势,积极打造多种区域信息服务平台。一是物资贸易信息平台,发挥自贸区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拥有多种大宗交易平台等优势,为长江经济带内各类企业提供国际贸易服务,推动长江经济带贸易整体转型升级。二是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推动区域信用服务机构备案互认和区域诚信信息共享,率先开放外省市对上海企业信用的查询服务,最终形成“区域统一的信用服务市场”。三是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工商、人口、质检、商检等各类政务信息的互联互通,为逐步推动区域一体化提供信息支撑。
六、举办论坛,推动长江经济带创新发展
主办“上海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论坛”,就长江经济带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合作途径、制度保障、机遇和责任等问题开展理论研究和对话,交流国内外区域合作的研究成果和典型案例,就交通、生态、经济、科技等不同领域的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