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服务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几点建议

发布者:csjjjd发布时间:2020-11-25浏览次数:164

“十三五”期间,上海服务长江经济带建设,必须根据现实条件和基础,启动优先服务领域,关注重点服务领域,有步骤逐级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

一、上海服务长江经济带的重点领域和服务方式

(一)重点领域

1.产业园区合作。继续坚持“走出去”服务方式,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加强政策引导扶持,创新产业合作模式,探索在异地设立合作共建示范区,实现利益共享。

2.黄金水道建设。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为导向,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其他省市的沿江城市、港口的联动发展,推动港口布局的优化和港口联动机制,加强江海直达、大通关、航运信息平台建设,提升长江航运能级,实现港口合作共赢。

3.科技创新驱动。发挥上海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优势,在带动区域协同创新、服务科技创新和创新产业发展中发挥枢纽和支撑功能,成为辐射带动长三角、长江经济带区域创新的核心引擎。

4.自贸试验区经验复制。通过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改革实践和示范引领,从功能拓展和制度引领两个方面带动沿岸省市的改革开放,为长江经济带的建设走出一条政府引领、市场推动、企业主导的区域协调发展的新路子。

5.生态环境建设。以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为切入点,积极参与解决长江水污染防治、长江河道疏浚、森林覆盖率下降等问题。研究开展生态补偿制度,探索建立资源有偿使用、消耗补偿及环境污染补偿等制度,以推动各区域绿色生态、循环低碳、可持续发展。

(二)服务方式

1.走出去主动服务。上海服务长江经济带不仅要发挥平台优势,集聚资源,更要打破传统观念,突出辐射功能。要鼓励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主动走出去,根据沿岸省市市场需求,通过参与国家战略,谋划新的战略发展空间。

2.转型协同服务。长江经济带正在步入同步转型的阶段。中上游地区发展路径既不是简单以政府投资驱动为主的发展道路,也不简单地等同或复制上海及长三角地区所走过的道路,而是需要共同去面对和解决转型问题。

3.分阶段有序服务。依据国家建设长江经济带的战略意图,结合上海转型发展思路和服务条件,抓住重点领域,尤其要加快推动金融保险、融资租赁、航运服务、信息咨询、教育医疗信息平台等现代服务业向长江中上游拓展和延伸,有序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

二、战略措施与对策

(一)战略措施

1.着眼长远利益,推动上海城市功能调整。改革开放以来上海城市功能不断升级,上海城市功能能级提升对有效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未来经济转型期,上海要发挥龙头带动作用,要有开拓性和有效性的发展新思路,要积极主动把一些功能转移出去。通过国际大都市功能的延伸,进一步调动和整合资源,促进流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要打破行政分割,建立统一市场,探索建立长江流域行政区域之间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

2.发挥市场主体地位,鼓励、引导企业走出去。上海要在实现自身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同时,促进本地企业和跨国公司向中西部地区的要素转移和产业转移。重点关注服务业走出去,尤其要加快推动金融保险、融资租赁、航运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向长江中上游拓展和延伸,为提升上海国际化水平提供支撑。鉴于国家相关建设起步阶段大投入、大建设的特点,还应鼓励大型基础设施投融资企业和工程建设企业积极走出去,通过参与国家战略建设寻找新的更大商机。为鼓励引导企业走出去,一方面,建议优化完善信息与咨询服务。由被动供给向主动提供信息服务转变。政府部门主动免费为一些有潜力的培育中的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另一方面,建议扩大专项资金,发挥引导支持作用。建议“十三五”期间上海成立中小企业“走出去”专项资金,每年选出100家优质中小企业,每家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综合项目支持。

3.加快自贸试验区平台建设,增强对长江流域的经济扩散。充分发挥上海自贸试验区对于长江经济带的推动,除了海关监管制度的复制推广上,还要成为中上游地区对外开放的窗口。上海自贸试验区要通过加快制度平台和服务平台的建设,吸引世界五百强的亚太营运中心,进而产生或增强对长江流域的经济扩散。要充分发挥上海国际化程度高,资本运作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强的优势,帮助中西部地区实现新的跨越发展,带动中西部的产业升级。

4.加快科创中心建设,增强对长江经济带的科技服务功能。上海在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过程中,必须强化科技金融、中介、咨询等服务功能建设,同时也将集聚专业风险资本、天使投资人、私募股权基金、种子基金、国际顶级的投资银行。这些功能建设和机构集聚将会对长江经济带沿岸省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提供支撑。通过示范引领长江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创新驱动发展示范模式;牵头推动长江经济带科技合作平台建设,搭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共享流域科技资源;围绕长江经济带重大项目,实施联合攻关;通过内外联动发展长江经济带高新技术园区,形成符合全球产业发展趋势的创新产业集群;通过服务支持长江经济带人才培养,打造国际化人才高地,为流域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对策建议

1.构建三大合作机制。一是构建长江经济带省际利益的协调机制。长三角地区已形成决策层、协调层、执行层“三级运作”的合作机制,对区域一体化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协调推动作用。要针对全盘统筹、整体推动不足的问题,上海应尽快在长三角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的基础上,从行政协调机制转向利益协调机制,推动建立起各省市政府间的沟通与协调正常化、法制化,打破行政区域的局限,破除地区保护主义。建议在现有长三角联席会议、长江黄金水道推进工作机制上,发挥长江经济带城市协调会的作用,联合发起构建长江经济带省际利益协商机制。建议上海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的联系与合作,牵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协调长江经济带的规划、政策和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二是建立省际合作紧密联系的工作机制。主动完善上海与沿江省市政府的利益协调机制的落实,需要在中央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各地都按照统一的区域规划和达成的协同方案,制定专门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保障。比如,生态补偿政策,各地必须协同、衔接,才能保障共治成效。建立定期工作联系与沟通机制,围绕产业协调发展的目标,明确沟通内容,采用召开产业对接会、编制各地产业需求目录等多种方式,加强长江经济带省际合作交流对接工作,推动长江经济带在产业协作配套、招商引资等方面加强信息共享、精确策划,点对点对接。

三是探索区域间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长三角地区大部分共建园区普遍采用的税收利益共享方式,但共建园区双方关于税收分成比例问题还有待完善,需要从政策层面研究制定GDP指标分解的具体办法,打破现行GDP统计上的属地原则,对合作共建园区特事特办。建议上海市发改委牵头,联合市经信委、市合作交流办、市发展研究中心等,开展专题专项重点研究,总结已有上海园区跨区域合作模式和经验,分析比较股份合作模式、异地生产统一经营模式、产业招商模式、援建模式和托管模式的不同条件和利益分享机制,为“十三五”上海园区走出去服务长江经济带建设提供机制及模式参考。

2.打造四大合作平台。一是打造长江经济带园区与产业合作对平台。以国家新一轮改革开放特别是加快向西开放为契机,依托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现有合作机制,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优胜互补、互利共赢原则,联合长江经济带9省2市主要城市,依托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创办长江流域园区与产业合作对接会,共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共同推进全流域协调发展和对内对外开放。建议长江经济带9省2市主要城市,通过举办主题展览、研讨交流、招商推介等活动,共同深化长江流域园区与产业合作,共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二是打造长江经济带航运公共服务平台。长江流域航运公共服务平台是长江黄金水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通过设立航运发展合作交流服务机构,通过规划建设航运企业集聚区、强化政策保障、开展国际合作,建设航运投资促进平台。通过不断整合航运服务公共信息资源,建设航运专业信息网络平台。建议由上海市交通委牵头,基于现有的合作交流机制与模式,联合国家层面的主管协调部门和其他省市的交通及港口部门,设立促进长江经济带航运发展的服务机构,服务领域包括“促进航运企业集聚区建设、促进航运投资平台建设、促进航运专业信息网络平台建设、促进国际合作”等。

三是打造长江经济带科技创新公共平台。科技是区域经济转型发展的驱动力,上海在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过程中,要聚合更多的科技资源,服务长江经济带建设。要进一步提升“东中心”和“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的平台功能,加快建立具有开放性的使用者参与创新的流域平台网络。建议上海市科委牵头,市发改委配合,联合沿岸省市发改委、科委(科技厅)及合作交流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对长江经济带现有的科技创新园区、孵化器和研究机构等创新资源的整合。由上海市科委牵头联合高等院校,完善创新平台学术研究的指导和创业辅导功能;以张江科技园区为主体,建立各地科技园区的信息沟通协助机制,通过建立“产品试制、咨询服务、技术支撑和资源对接”为一体的服务模式,引领打造开放性公共创新平台。

四是打造长江经济带自贸区金融开放平台。通过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有利于扩展长江经济带与国外金融市场联通的渠道。利用上海自贸试验区内各种离岸融资手段,有利于为长江经济带贸易商、物流商、生产商提供离岸贷款、发行离岸债券等低成本的融资方式,降低金融运行成本;有利于推动涉外经济活动采用人民币计价,提高长江经济带人民币跨境双向投资比重。建议上海市金融办,联合市银监局、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会同长江经济带沿岸9省2市的金融管理部门,召集上海自贸试验区的主要金融机构,其他9省1市的大型金融机构及大型企业代表,召开一次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区域金融合作的金融工作会议,落实相关利用境外投融资、促进人民币国际化、推广融资租赁等领域金融合作措施。通过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建立长江经济带与国外金融市场联通的渠道。

3.落实五大服务抓手。一是引领共建国家级示范开发区。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建设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的实施意见》,向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争取特殊政策,依托上海园区开发和园区二次创业的经验和优势,创新开发模式,鼓励上海与沿岸省市共建国家级示范开发区。建议上海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应尽快与沿岸省市协商,尽快启动、引导和共建长江经济带国家级示范开发区,促进产业转移和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在长江经济带中上游地区形成一批有特殊的、有引领作用的园区示范区。

二是探索实施上海产业转移“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议上海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和市合作交流办公室为主,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率先探索实施产业转移“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根据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工作安排,对进入红线(调整值范围)和黄线(预警值范围)的企业进行系统分类梳理,探索发布《上海产业转移负面清单》,以使上海向长江沿岸省市进行产业转移项目信息得以及时有效交流与沟通。

三是共同开发长江经济带旅游产品和线路。积极参与国家旅游局牵头制定的“长江黄金旅游”线路和产品的规划,整合长江旅游资源,打造品牌旅游线路,提升长江旅游资源的整体竞争力和吸引力。上海尽快借助原有合作平台,携手长江沿岸省市,积极培育长江文化旅游线路,开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产品和梯度化产品体系。建议上海市旅游局牵头与沿江各省市旅游局共同召开各地大型旅游企业参加的旅游工作会议,设计旅游收益共享机制,推进区域旅游合作联盟建设。

四是优化上海港的功能定位,推进“江海直达”。“十三五”期间应重点解决长江集装箱量快速增加与上海港压港时间过长的矛盾。提升“江海直达”效率,建议上海市交通委与湖北及重庆港口管理部门,组织研究实现跨区域“江海直达”的难点与解决方案,突破“江海直达”示范船型关键技术攻关,实现洋山港对“江海直达”船舶预留特定泊位等。要完善上海港与江浙组合港之间的协作分工,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具体的与周边港口的分工分流实施方案。此外基于“启运港退税”和“五定班轮”政策试行成功经验,建议上海市交通委要积极向国家相关部门争取政策,扩大试点范围,主动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的制度成果。

五是上海牵头发起长江开发银行与长江发展基金。长江经济带建设周期长,投入大,政策性银行可满足长江经济带的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发展的资本需求。从落实联动“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出发,从推进上海金融中心建设出发,呼吁中央成立长江开发银行,以满足未来长江经济带基础设施建设和功能建设的资金需求。建议市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尽快研究现有政策银行和浦东发展银行的功能定位,牵头研究设立长江开发银行与长江发展基金的可行性、必要性和可操作方案,初步建议应由各省市金融机构提供股本,按照长江经济带各省市金融规模来决定股权比例,相应地决定各地的投票权及董事、高管的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