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清水连浙皖。两省升级跨省流域生态补偿,从“一水共护”向“一域共富”迈进。
近日,浙江和安徽两省人民政府在安徽合肥签署《共同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样板区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自此,原有单一的资金激励补偿,将升级为涵盖水质、上下游产业人才合作的综合补偿。
新安江,发源于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汇入浙江省千岛湖,是浙江最大的入境河流。根据《协议》,此次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样板区建设在补偿标准、补偿理念、补偿方式、补偿范围等方面实现了提档升级。
据介绍,新一轮补偿重在加强上下游产业人才合作,探索园区共建、产业协作、人才交流等多种合作方式,推动由单一补偿向综合补偿升级。此举重在实现下游地区主动帮助上游地区谋划绿色发展之路,让上游地区摆脱单纯依靠资金补偿的局面,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实现生态保护者与受益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生态保护补偿是我国多年来坚持推进的重要改革举措之一,对引领和平衡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汪浩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综合补偿有助于更好地调动地方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尤其对于跨地区的流域生态而言,带动上下游产业链条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明显。
此外,在备受关注的补偿资金问题上,浙皖两地也有积极实践。
《协议》提出,在断面水质补偿上,2023年补偿资金总盘增至10亿元,从2024年开始,资金总额在10亿元基础上参照浙皖两省年度GDP增速,建立逐年增长机制。
从2012年开始,浙江、安徽两省连续开展了三轮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根据《协议》要求,此番补偿范围也由三轮试点期间的3市10县(安徽省黄山市全境、宣城市绩溪县,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建德市,面积约1.76万平方公里),扩大至4市34县市区(安徽省黄山市、宣城市全境,浙江省杭州市、嘉兴市全境,面积约4.32万平方公里)。
汪浩认为,对于影响范围在省内或者跨流域的生态补偿而言,需要建立协商机制共同承担资金安排。财政部针对省级财政部门也曾明确要求根据本地财力情况,制定省对下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并要求将相关资金落实到位。
另据了解,流域生态环境治理除水体本身外,也包括相关联生态系统的维护和保持,一旦出现任何一个环节的生态破坏,都会对局域生态带来破坏,造成巨大的生态和经济损失。而生态补偿机制会对水质改善带来直观改善。自试点以来,新安江水质连年达到补偿标准,安徽每年向千岛湖输送近70亿立方米干净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