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者:csjjjd发布时间:2024-04-26浏览次数:10

8月20日,安徽省印发《关于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围绕推动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率先突破,谋划实施一批升级版的重大工程、重大平台、重大项目,打造更多具有显示度的标志性成果,以点带面实现全省域、全方位深度融入。

一、出台背景和过程

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实施以来,安徽牢牢把握“国之大者”,坚持上海龙头带动,携手苏浙扬皖所长,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今年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5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合肥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3周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韩俊同志要求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升级版指导意见,并召开全省工作会议作出部署。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单位,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多次修改完善的基础上,起草形成《指导意见》初稿,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先后审议通过。8月17日,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指导意见》。8月20日,全省扎实推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大会召开,对《指导意见》贯彻落实作出具体部署。

二、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包括10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第二部分至第九部分为主要任务,第十部分为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提出“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强担当,在深化科技和产业创新上当先锋,在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上走在前”的指导思想,明确2027年、2035年总体目标,设置28项具体指标。

(二)主要任务。围绕区域协调、创新协同、产业协作、设施互联、开放共赢、生态共保、民生共享、机制创新等8个领域提出70条具体举措,设置14个重大工程、行动专栏。

一是构建全省域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新格局。以“融圈进群”为方向,推动合肥都市圈与上海大都市圈、南京都市圈等联动发展,提升城市群辐射联动效应。持续推进沪苏浙城市与皖北城市结对合作帮扶、六安与上海对口合作,加快安徽长江城市带、省际毗邻地区、省际产业合作园区、“一地六县”产业合作区建设,全力增强欠发达区域高质量发展动能。

二是共同打造深度融合协同创新体系。以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为旗帜性抓手,深化“两心同创”,建设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安徽中心,联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造“科大硅谷”、中国科大科技商学院等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推动科创金融良性互动,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共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

三是合力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度参与长三角产业分工协作,坚定不移做大做强汽车“首位产业”,加快壮大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加快量子科技、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布局。打造长三角“大粮仓”“大厨房”,提升区域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建设长三角休闲旅游度假“大花园”。

四是共筑长三角高水平基础设施网络。坚持适度超前、协同推进,加快建设联结长三角、辐射全国、通达国际的大通道大枢纽,打造轨道上的长三角、世界级机场群和世界级港口群,深化区域能源水利合作,进一步放大安徽区位优势,服务和支撑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五是携手提升开放合作和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主动参与国际产业竞争合作,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打造中国(安徽)自贸试验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安徽联动区等高能级对外开放平台,推动“一带一路”建设高质量发展,加强“走出去”海外招商,共同建设长三角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

六是共建生态优先和谐共生美丽长三角。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推进美丽安徽建设。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扎实做好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新一轮提升。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打造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样板区。大力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七是推动长三角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着力补齐民生短板,推进与沪苏浙重点民生领域资源共享,拓展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场景,研究落实“同城待遇”。推动教育协同、区域医疗合作,共建长三角(安徽)生态绿色康养基地,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提升全省人民在一体化发展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八是推进更高质量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区域协调机制作用,加快破除制约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干部人才交流、人才自由流动、成本共担利益共享、跨区域重大项目合作机制,率先形成创新性、突破性制度成果,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强劲内生动力。

(三)保障措施。一是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全过程,健全各级党委和政府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机制。二是强化推进落实。发挥省推动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协调各方作用,各专题合作组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强化项目支撑。携手沪苏浙谋划一批具有牵动性、引领性的一体化合作事项和项目,共同向国家争取支持政策。四是发挥智库作用。健全省长三角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成员动态调整机制,在政策制定中提供更多智力支持。五是加强考核评估。建立16个市、104个县(市、区)全面对照学习机制,对照学习情况纳入省委、省政府年度考核。六是营造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我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优秀案例,共同讲好“长三角故事”。

三、特色亮点

《指导意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牢牢抓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这个安徽发展的最大机遇,将“主动靠上去、精准接上去、全力融进去”要求贯穿全篇,做到“三个突出”。

一是突出拉高标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锚定长三角“一极三区一高地”战略定位,用好国家战略叠加机遇,坚持以更高标准、更宽视野、更大担当,全面对照学习沪苏浙,打造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升级版。

二是突出锻长补短。注重发挥安徽创新活跃强劲、制造特色鲜明、生态资源良好、内陆腹地广阔、历史文化底蕴深厚优势,吸引和集聚高端经济要素、高能级市场主体、高层次人才和全球资本,推动安徽成为长三角不可或缺的重要增长极;注重全省域一体化和长三角一体化互促共进,把发展落差变为发展空间,促进省内区域协调均衡发展。

三是突出重点发力。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围绕推动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率先突破,谋划实施一批升级版的重大工程、重大平台、重大项目,打造更多具有显示度的标志性成果,以点带面实现全省域、全方位深度融入。

《指导意见》是推动安徽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总部署,也是“任务书”“施工图”。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省长三角办)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发挥协调各方作用,会同各市、各有关方面及时完善配套文件、出台相关细则、制定具体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清单化闭环式推进落实,在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展现安徽担当作为。